重申犯罪主体论以人为本的刑法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人文社会科学对主体的关注,滥觞于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其有所谓"人是万物的尺度"之论断.古典学派将伦理学的主体思想贯穿于法学尤其刑法学,如自治、自由、非难等,使人权思想进入刑法学领域,孕育出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在理论上的地位,并没有因此而一定不移,而是在怀疑、究诘、辩难中曲折发展.
犯罪主体、主体论、以人为本、刑法意义、Subject、Criminal Law、Studies、刑法学、人文社会科学、普罗泰戈拉、主体思想、物的尺度、人权思想、曲折发展、古典学派、哲学家、伦理学、古希腊、自治、自由
22
D9(法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青年教师启动基金项目资助90407018106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0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