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的诤友: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评注
@@ 治法无常,如医方然,惟在适时宜民.
--康有为
对于1910年代中华民国宪政实践的失败,长期以来,存在一种主导的解释范式:论者多将以孙文、宋教仁为代表的同盟会-国民党视为历史进步势力,而将北洋军阀集团视为落后反动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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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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