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的法理与创制
@@ 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形式,"视为"在古今中外的制定法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在古罗马法中,"视为"的分布密度就非常大,仅就与人之出生相关的法条就有:"如果某人去世时其妻正在妊娠之中,他不被视为死时无子女";"死在腹中的胎儿应当被视为在死亡前曾经存活过";"当我们说腹中的胎儿被视为活着的人(pro superstite)时,所针对的只是胎儿的权利";"那些生下后立即死亡的胎儿被视为未出生,因为它们根本不能被称为子女",等等.[1]
胎儿、子女、死亡、规范形式、古罗马法、分布密度、制定法、妊娠、权利、频率、法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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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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