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二元课税模式及其政策取向基于"机构、场所"概念的分析
@@ 1981年中国所得税体制建立伊始,中国就采用了一种二元体制对外商在境内投资行为进行征税.粗略地讲,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扣除)方面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定,以其从事经营的净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以毛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预提的方式纳税.
外商投资、课税模式、政策取向、机构、场所、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外国企业、境内、经营、投资行为、体制建立、二元体制、所得税、征税、预提、收入、适用
20
D9(法律)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85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