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分之债与连带之债关系的历史沿革研究以不可分之债考察为中心
@@ 所谓不可分之债,是指由性质上、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形成的给付不可分的多数人之债.对于这个概念,可以用"熟悉的陌生人"来形容它.说它是"陌生人",翻开我国大陆地区传统的民法教材,完全寻觅不到其踪影.说它是"熟悉的",随手打开一本大陆法系的民法典(包括我国台湾地区),在债法总则之债的分类章节里都可以看到它,一般都会先后规定可分之债、不可分之债和连带之债,可以说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它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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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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