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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责任对一个法律漏洞的分析

引用
@@ 一、问题的提出 法律要件分类说是关于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种有力学说.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实务中主要依据该学说分配证明责任.我国澳门地区的民法典中对证据的实体部分作了规定,其中第35条关于证明责任的规定就是按照法律要件分类说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颁发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5条在设定合同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时亦参照了该学说.[1]

民事、行为能力、证明责任、法律要件分类说、分配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学说、诉讼证据、台湾地区、审判实务、合同案件、澳门地区、民法典、日本、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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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6SFB2036

2008-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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