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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仅仅适用于动产物权吗?一种功能主义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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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问题及其分析主线 (一)问题的提出:善意取得仅仅适用于动产物权吗? "善意取得"是一项比较奇妙的民法制度,即使我国民事法律至今尚未明确认可它的现实存在,但司法实务界对此并不感陌生,就我接触过的数百位民事审判法官和律师--他\她们大都有法科学生经历或者受过专门法律培训教育--而言,不知该名词及其大致含义者寥寥无几,这可能要归功于我国民法学理对其正当性的认可,从而给实务界人士提供了相应的智识营养.

善意取得、动产物权、功能主义、实务界、专门法律、培训教育、民事审判、民事法律、民法制度、法科学生、正当性、民法学、主线、营养、司法、名词、律师、经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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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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