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实证研究与理论阐析
@@ 一、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方法
1979年刑诉法规制下的审判程序是典型的书面审程序.与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相适应,刑事审判既缺乏口证原则之关照,[2]也就无须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质证.在刑事司法传统语境中,证人不出庭状况与刑事诉讼构造之间不但不会发生冲突,而且正是后者的结构性功能表现.新刑事诉讼法要求证人应当出庭,其后隐藏的司法理念是通过口头审判的方式实现控辩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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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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