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
@@ 一、前言
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近年来受到了学者和实务界较多关注.作为一个比较明显的研究动向,许多有关文章都聚焦于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指出了诉讼实务中证人证言很少以这种方式提交及审查.作者们大多强调证人应该出庭作证,并探讨了如何从制度上确保证人出庭的对策或措施.[1]在制度层面,最高法院2001年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就证人出庭作证做了若干明确的规定.此外,预计在法学界有关修订民事诉讼法的讨论中及今后实际进行立法时,证人证言应当如何呈示并得到审查仍有可能继续被视为焦点问题之一.
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证人出庭作证、最高法院、制度层面、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焦点问题、实务界、法学界、学者、修订、立法、法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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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中-美合作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7页
12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