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 引言
原则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是一种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其特点是,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的、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更没有确定的法律后果,可称为规则的规则,是进行法律推理的权威出发点.从联系的角度而言,刑事证据法律体系的建立和运作"是在一定的‘指导思想'统帅之下,通过‘原则'的确立,再具体化为‘规则',并凝固为某些‘制度'和连续化为‘程序'的过程."[1]作为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原则能使同一法律体系中的各个子法律规范的整合统一于该基本原则的要求,指导着具体的法律规范在特殊情况下的变通适用."与其他法律的结构成分只负载法律的一两项价值不同,基本原则差不多是法律的所有价值的负载体.它对法律诸价值的承载通过两个方向进行:以其自身的模糊形式负载法律的灵活、简短、安全价值;第二,通过它对其他法律结构成份运行的干预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并实现其整合功能."
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Criminal Law、其他法律、法律的正义价值、规则、同一法律体系、法律规范、负载体、稳定性原理、权利和义务、指导思想、整合统一、整合功能、事实状态、结构成分、法律推理、法律结构、法律后果、安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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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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