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制度中的利益衡量和逻辑贯彻以双重让与为主要分析对象
@@一、问题的缘起
我国新合同法主要效仿欧陆各国立法例,就债权让与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对债权双重让与问题,即在让与人重复让与债权时,何人取得债权的问题,新合同法并无详细规定.于是,学者在探讨其解决方案时,一般以合同法起草过程中的“专家建议稿”[1]第83条为根据,认为让与人将已让与的债权再次让与他人时,在各受让人之间.……
债权让、制度、利益衡量、逻辑、新合同法、让与人、专家建议稿、各国立法例、起草过程、解决方案、受让人、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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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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