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绝保护到大门洞开纵论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
@@ 自计算机软件诞生以后,人们就一直在探索对它的最佳保护,但始终未能如愿.计算机软件兼具"技术功能性"和"作品性",使得对其保护总是在专利法与版权法之间徘徊.近年来美国对电子商务方法授予专利大开其门,日本、欧盟国家也纷纷调整软件保护政策,从以版权法为主的保护向专利法保护倾斜,形成了一种对软件加强专利保护的潮流.反思软件保护的历史,分析软件专利保护的发展,对制定我国软件专利保护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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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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