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596.2024.01.010
纳税担保的法律关系探析
纳税担保制度作为民法与税法交叉的立法实践,结合其根源于民事制度的法理逻辑以及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及纳税人利益的价值目标,该制度具有民事担保的一般性原理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该制度作为税法上的特殊担保制度,必然基于其税法特质与普通的民事担保具有一定的差异.然囿于传统行政思维的桎梏以及多方因素影响,致使学理上对于纳税担保法律性质及三方关系缺乏清晰的认识,实务中亦存在制度运行不畅、纳税人权益受损等问题.本文提出将纳税担保的法律性质界定为"以私为主、兼顾公法".基于纳税担保三方关系之整体格局,提炼税务机关与纳税担保人关系以及纳税担保人与纳税人关系的两套新型法律关系,作为学理研究与制度设计的主线.据此对纳税担保予以系统全面地研究,以期厘清纳税担保制度设计及实践运行之根源问题.
纳税担保、私法属性、民事担保: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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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3(中国法律)
202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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