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596.2014.11.003
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若干问题的分析与研究--以上海市居民法律认知和行为调查数据为样本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的本质属性,它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但遗憾的是,我国在现阶段,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同和信仰程度并不令人满意。为此,我国应当严格确保司法独立,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法官准入门槛,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从而解决司法公信力不高的现实难题,并重塑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司法独立、法官素质
DF8(司法制度)
2014-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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