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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2596.2014.10.049

新消法中新型消费领域的维权制度创新

引用
《消法》第二次修正案已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法涉及了网购等新型消费领域,赋予消费者就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规定了网购平台“先行赔付”义务,同时,对于网购信息的安全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一系列的维权制度创新,新法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在新型消费领域的合法权益。

新消法、新型消费领域、维权制度、后悔权、网络平台、个人信息

D923.8(中国法律)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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