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2596.2014.04.035

“阳光法案”在我国权力监督中的作用

引用
源于瑞典的“阳光法案”,也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公认为反腐利器,被很多国家借鉴。我国自1987年开始提出“阳光法案”以来,已有20多年时间,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阳光法案”的难产。但财产公示制度是大势所向,虽困难重重,但在我国仍处于逐步推进中。本文将就“阳光法案”的兴起、对反腐的价值及在中国实施的进程、困境及出路展开论述。

阳光法案、权力、监督、反腐、困境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3-85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