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596.2014.04.035
“阳光法案”在我国权力监督中的作用
源于瑞典的“阳光法案”,也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公认为反腐利器,被很多国家借鉴。我国自1987年开始提出“阳光法案”以来,已有20多年时间,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阳光法案”的难产。但财产公示制度是大势所向,虽困难重重,但在我国仍处于逐步推进中。本文将就“阳光法案”的兴起、对反腐的价值及在中国实施的进程、困境及出路展开论述。
阳光法案、权力、监督、反腐、困境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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