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596.2011.10.012
和谐社会与法治保障——以大唐盛世为视角的分析
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以史为鉴,研究对我国古代社会的治乱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吸取历史上的有益经验,对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和谐社会构建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初唐盛世是中国古代最兴盛的时期,唐代统治集团很多加强“法治”的思想与措施,如法律应从“公”出发,法“惟须简约”、“不可数变”,重视官吏的选拔与管理以及重视法律的贯彻实施等等,都是值得后人借鉴的。当然,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有其特定的内涵,不能将其等同于古代盛世,否则那是历史的倒退。我们只能是本着古为今用的原则,循着历史故道寻找有益的治国经验,剔除封建社会人治的糟粕,汲取其合理的法治内核,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和谐社会、唐朝、法治、公平、吏治
D920.0(中国法律)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SK257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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