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825.2016.06.016
论自然人和法人外交保护国的确定规则
外交保护是国际法上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国籍持续原则是外交保护的实施条件.从国籍概念出发,分别对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确定标准进行分析,对国籍持续原则的论述,为国家实行外交保护提供一些建议.首先提出个人国籍由其本国法确定的原则,对双重和多重国籍人、无国籍人和难民的保护国的确定也提出建议;分析了外交保护中公司国籍的确定标准,由注册地标准向实质联系标准的发展,论述了对股东的保护主要应由公司国籍国进行.
外交保护、国籍确定、自然人、法人
D80;D99
2016-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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