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825.2015.07.015
赠与人任意撤销制度及其行使方式之探讨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由于该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现代社会一般要求其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世界各国的立法中均有体现,我国《合同法》也对赠与合同做了相关的具体规定,其中,第186条有关赠与人之任意撤销制度颇受关注,不仅在于其内容也在于其在司法适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本文从《合同法》第186条出发,探讨赠与合同之任意撤销制度及赠与人之任意撤销权行使的问题.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默示撤销
2015-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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