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825.2015.05.010
公安机关之于民事纠纷调解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因其利益冲突而产生一种双边或多边的对抗,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由当事人选择中立第三方居间说和促进纠纷解决.实践过程中,派出所参与民事纠纷解决往往是因为当事人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到现场处理纠纷,或是当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找民警要求进行民警帮助解决纠纷.基于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当事人可以选择纠纷解决主体甚至包括程序等.当事人的选择成为派出所民事纠纷调解的基础之一.同样当事人的主动授权,也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和解决结果的实现.
公安机关、民事纠纷、调解
D63;C91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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