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825.2014.21.013
新《消保法》第25条的适用与完善--以中德消费者撤回权制度比较为视角
通过剖析中国、德国关于消费者撤回权不同的立法规定,从消费者撤回权制度构建角度出发,分别评析中德法条中关于消费者撤回权客体、行使方式、行使期限、经营者告知义务的不同规定;并结合我国法律实施现实状况,对消费者撤回权实施细则提出建议。
消费者、撤回权、制度构建、德国民法
TV2;S27
华东政法大学2013-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20142192“消费者撤回权问题研究---新《消保法》第25条的解读与完善”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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