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引用
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别于传统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其由经营者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合同后由消费者以点击“确认”即生效的特殊订立模式导致制作方故意隐藏条款而不履行格式条款的告知义务,不合理地分配风险等问题的发生。我国应当在立法、行政监管上有所借鉴并发展矛盾解决机制来弥补目前法律法规对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规制的不足。

电子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监管、网络平台、解决机制、告知义务、法律法规、消费者、经营者、制作、模式、矛盾、立法、规制、风险、补目

G25;G23

2014-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5-3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经济

1007-3825

50-1058/F

2014,(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