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管辖权下放性转移再探讨

引用
2012年新民事诉法对管辖权下放性转移做了一定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还不够,需要通过明确其适用条件、程序等来对其进行完善。我国管辖权转移仍然采取的是国家本位主义立法观念,未考虑到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诉讼权利,不利于调动当事人的程序主体积极性。管辖权转移立法应该结合国家和当事人双方利益权衡考虑,调动两个主体的积极性。

管辖权下放性转移、国家本位主义、当事人程序利益

DF7;F09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7-3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经济

1007-3825

50-1058/F

2013,(1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