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清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适用难题--以体系解释为视角
《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是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罪魁祸首。若干司法解释使非法经营罪的处罚范围、追诉标准日渐明确,然而实务工作者面对种类繁多的非法经营行为,仍常常陷入适用困境。刑法、刑事司法解释只能将应被规制的行为类型化,所以需要一个合理科学的刑法解释使规范和实际情况一一对应,如体系解释。对于非法经营罪,需要基于刑法内部协调、一致的追求,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情节严重”三个要件进行体系解释,以划清非法经营罪的处罚范围,解决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适用难题。
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体系、解释
D92;D9
2013-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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