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竞争法思考——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中心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理财产品取代传统存贷款业务被大量推向市场,而其背后实质上是各大银行在利率管制背景下对金融资源的一种变相争夺。理财市场要发展,相关竞争制度必须完善,而竞争制度完善的核·心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这一点上监管法与竞争法有相似之处。现有理财产品激励制度的缺失易引发“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但通过公司制的基金运作方式可以得到解决,从立法上看金融消费者保护最重要的是确认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理财产品、金融消费者保护、竞争法
F832.33(金融、银行)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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