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微博名誉侵权问题研究

引用
由于在微博自身的特殊性,微博环境中的表达自由更为凸显,微博中名誉权较传统名誉权的范围更为受限。在微博中,对于名誉侵权行为应当有不同的利益权衡取向,微博的一些特殊功能也导致了一些新的名誉侵权主体争议的出现,以及如何在名誉受损后获得充分救济和名誉恢复同样值得深思。

微博、名誉侵权、表达自由

D923.8(中国法律)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1-4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经济

1007-3825

50-1058/F

2012,(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