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刑诉法中近亲属拒绝作证权看“亲亲得相首匿”的中华法制传统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不得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封建社会“亲亲得相首匿”的基本法律原则。在以家庭为本位、重视血缘亲情关系、提倡礼与法相融合的中国社会里,这一富有人性的原则在古代司法制度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试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中华法系中“亲亲相隐”的法治传统的历史发展、长存于古代的原因及其现实意义。
刑事诉讼法、近亲属拒绝作证权、亲亲得相首匿、中华法系传统
D929(中国法律)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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