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下乡”过程中的制度博弈与妥协
本文围绕广西合寨村的个案,探讨“法律下乡”过程中,国家正式制度与民间政治和法律传统的冲突、博弈与妥协问题。广西合寨村以壮族为主体,它曾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乡土社会”,并以“都老制”下的血缘宗族自治组织为特征。新中国建立后,伴随“政权下乡”,国家法律权威借助行政、司法体系以及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逐步自上而下地渗入村民的法律生活和法律观念。新旧制度在合寨村治和村庄生活的实践中不断接触和磨合.“习惯法”并未彻底消亡.国家法则时常借助传统的方式或者形式外观来实现。在合寨村的日常治理或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村规民约”.就是新旧制度博弈和妥协的典型产物。
法律下乡、合寨村、习惯法、村规民约
F091.349(经济思想史)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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