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能而不予阻止者,有罪?——不作为犯罪的道德人罪的再思考

引用
不作为犯要对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义务来源为前提。夫妻吵架既不属于特定义务,也不构成先行行为。同时欲将道德融入法律义务,须严格限定入罪范围。然而对于道德冷漠问题,法律并非合适的解决方法。

不作为、先行行为、道德

D914(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经济

1007-3825

50-1058/F

2011,(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