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彭宇案看法、道德与社会文明——以社会学法学为视角
2006年11月20日,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其间,徐寿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年轻人彭宇。彭宇表示无辜。认为,当时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从而否认自己是肇事者。以致酿成诉讼。
社会学法学、彭宇、社会文明、道德、公交车、南京市、徐寿、年轻人
D9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