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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

引用
随着通信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承载方式出现在法制视野,作为新出现的证据形式,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尚未有一个定论,本文从手机短信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探究出发,试图厘清手机短信作为新形式的证据应有的定位.

手机短信、证据能力、证明力、书证、电子信息证据

DF7;D92

2010-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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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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