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商标"傣妹"与商号"傣妹"之争案的分析思考

引用
@@ 案情:安徽芜湖的房老板,他先于2000年10月28日以店名注册了"傣妹"商标,明确该商标使用于餐馆类别.我国新修改的商标法规定自然人可以拥有商标权,房老板为方便商标外出投资扩张,又于2002年10月14日将"傣妹"商标转让到自己名下.房老板准备将"傣妹"火锅引入无锡.不料,无锡的胡老板2001年7月13日已开了个"傣妹"火锅店并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傣妹"商号,即胡老板以房老板的"傣妹"商标作为自己企业的字号.房老板一纸诉状将胡老板告到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房老板要求法院判令:无锡胡老板停止使用带有"傣妹"字样的企业名称进行经营、销售、宣传等商业活动,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傣妹"字样并赔偿房老板经济损失10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胡老板不但不同意撤消"傣妹"商号,反而将无锡傣妹火锅店牌上的"傣妹"字体故意放大,突出使用"傣妹"字号.

商标使用、商号、无锡市、企业名称、中级人民法院、火锅店、字号、登记注册、投资扩张、商业活动、经济损失、法院审理、自然人、商标权、工商局、字体、转让、宣传、销售、芜湖

F27;F20

2010-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9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经济

1007-3825

50-1058/F

2010,(1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