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若干问题探讨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在特定的交易中,法律赋予对该交易有异议的股东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回购其股份的权利.对于约定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从私法自治和利益平衡原则来看,我国应承认其法律效力;基于我国公司目前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份流通不易的现状我国应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平价格;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不会给公司债权人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异议股东、公平价格、债权人利益
D9 ;F27
201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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