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法学思想渊源及研究范式探究
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于美国的批判法学,是一种旨在挑战和推翻传统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既定规范与标准的法学思潮,它将矛头直指作为西方现代法理学殿堂的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西方自由主义法律思想以及体现这些法律思想的法律制度.批判法学竭力撕破自由主义法律的确定性、中立性以及客观性的面具,以证明法律不是一个理性体系,而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是不公平的政治制度得到支持并成为可能.本文试图探究这种转变的可能性以及批判法学与传统法律研究范式的具体区别.
批判理论、批判研究、主题转换
DF0;D90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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