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20.03.007
慕课背景下日本教学性权利限制制度的改革及启示
为适应慕课这一新型信息化教育生态与学习模式,《日本著作权法》在最新修法中对教学性权利限制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在保留现有教学性使用情形继续免费前提下,将慕课类教学性公共传输纳入权利限制范畴,引入一站式补偿金支付机制,且允许教育机构采取先用后补的补偿金支付方式使用著作权人身份不明的作品.日本教学性权利限制制度的改革举措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为营造中国慕课发展良好法制环境,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应主动回应慕课等信息化教育对作品使用的新需求,调整教学性权利限制规定,包括在教科书法定许可之外增加慕课等教学性公共传输法定许可、设立一站式补偿金支付机制简化备案付酬流程、允许教育机构等公共团体对著作权人身份不明的作品采取先用后补的补偿金支付方式,在促进作品利用便利化的同时,兼顾保障著作权人合理利益的分配.
著作权法、慕课、教学性权利限制规定、法定许可、补偿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与个人使用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
2020-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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