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20.01.008
欧盟数据生产者权利质疑——以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为视角
欧盟委员会于2017年在题为"建立欧洲数据经济"的文件中提出为保护机器生成数据设立数据生产者权利(data producer's right)的建议.数据生产者权利采用与知识产权制度类似的方式规定保护对象、权利主体、权利例外和保护期限,但这一权利在体系构建方面存在难点,与版权、数据库特殊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产生重复保护的冲突.文章在分析数据生产者权利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厘清数据生产者权利体系构建的难点,得出欧盟及欧盟之外国家立法不宜设立数据生产者权利的结论.
欧盟委员会、数据生产者权利、机器生成数据、知识产权
本文系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数字网络时代重混创作版权法律制度研究》编号:17CFX078
2020-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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