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9.05.004
主观意图对商标混淆可能性判定的作用与适用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是混淆可能性,主观意图并非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本文针对我国司法实践关于主观意图的作用的理解偏差,研究主观意图对商标混淆可能性判定的作用及其适用规则.主观意图虽然影响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但它仅仅是判定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这与以主观过错为要件的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明显不同.主观意图包括混淆意图和善意意图.混淆意图可以从被告主观知道与商标的近似、原告与被告的业务联系、侵权警告后的持续使用、注册拒绝后的持续使用进行判定.善意意图可以从商标近似的合理解释、自由竞争的意图、滑稽模仿的意图进行判定.商标检索与法律咨询对主观意图的证明效力,应结合案件的其他事实综合判定.
商标侵权、主观意图、混淆可能性、判定因素、滑稽模仿、商标近似、善意
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2019BQ13
2019-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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