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9.02.007
国外专利盒子政策与我国技术转让投资所得税政策比较研究
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必须制定有效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所得税政策.我国应扩展技术和知识产权转移投资所得税政策主体范围,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应将"技术转让"和"创业投资"统一为"技术与知识产权转移投资",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要求具有本国知识产权,实行税率式所得税减免政策,在500万元以下免征所得税基础上,对超过500万元收入实行技术和知识产权转移所得税抵免政策,实行技术和知识产权投资抵免政策,抵免比例为60%~80%.
专利盒子、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9-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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