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7.01.006
论一般消费者标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构建与适用
消费者利益保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一般消费者标准是对此的制度供给,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立一般消费者形象作为判断主体,二是根据注意程度的影响因素确立消费者注意水平.确立一般消费者形象需要考虑社会、文化和语言等因素的影响以及个别情况下的特殊消费者.消费者注意程度受到“动机”与“能力”因素的综合影响.在不同竞争行为中,消费者注意水平需要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路来确定.
一般消费者标准、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度构建
G80;F71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网络经济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与改革研究”[课题CLS2016D135]和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项目编号20132342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6-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