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6.06.006
网盘存储服务商的版权义务探析
网盘存储服务因其私密性与便捷性备受公众关注,当前的网盘存储服务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其客观上为侵权内容的传播提供了极大的技术支持.作为处于产业链核心的网盘存储服务商,其应承担相应义务,避免直接侵权的产生,或侵权结果的扩大.网盘存储服务商在本质上仍属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商,但基于网盘存储空间的私密性和相对封闭性,以及缺乏公开运营的平台,网盘存储服务商无法控制网盘空间中存储的内容及其公开传播,这对其版权义务和责任的承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基于法律的规定以及操作性和运营成本考量,网盘存储服务商不应承担用户存储或分享内容的版权审查义务,但是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即根据“通知和移除”规则要求,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和断开侵权分享链接,同时采取必要技术措施筛查明显的侵权内容,监控用户账号异常登录和流量的异常变化,及时采取应对处理.
网盘存储服务商、信息存储空间、审查义务、注意义务
TP3;D92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重大立法问题研究》14ZDC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国家版权局委托立法研究课题“网盘存储服务涉及的版权问题及行政监管研究”的研究成果
2016-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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