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5.11.011
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下对商标法若干问题的新思考
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具有层次性,其根本目的具有公益性,是通过赋予并保护商标权的方式予以实现的.商标法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并非保护私权的私法.商标权的权利属性应为准财产权或有限的财产权,此财产权的效力仅止于防止混淆的发生.商标权的财产权属性仅在商标转让、许可或企业并购的过程中显现,其基础是其所承载的商誉.
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准财产权
F27;D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编号:XK2014406.201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保护的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3FXC037.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2013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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