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4.08.006
著作权法上公共领域理论的误读及其批判
公共领域理论是著作权法的核心理论之一,但任何理论如果使用不当,都可能走向问题的反面.知识产权界就存在两种典型错误的公共领域观.如何认识其实质,指出其缺陷与弊端则是理论探讨的使命.因此,拨乱反正,指出现有理论的迷途,挖掘其本质,提出理论重构的方向,才能避免误入歧途.为人们在正确的轨道和立场上使用“公共领域”概念工具提供可能,为发挥公共领域理论的正常功能提供条件.
公共领域理论、错误理论观、批判与检讨
TP1;F06
2014-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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