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3.04.004
专家证人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运用及其完善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专家证人诉讼制度.专家证人制度在各国,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对于解决技术事实争议具有重要价值.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一直在积极尝试技术专家证人制度的适用.即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关于诉讼辅助人制度的规定,同时借鉴域外法的规定,探索当事人聘请专家证人与法庭指定专家证人相结合的方式,协助法庭查明相关技术事实.有关专家证人适格性标准、专家证人出庭方式、专家意见可采性标准以及裁判文书表述等的相关研究,一方面满足了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的司法现实需求,另一方面也为专家证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不断积累了经验.实践证明,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加强实际操作,总结、研究并提炼相应规则,专家证人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完全可以与传统司法技术鉴定制度并行存在并获得发展.尽管专家证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困难重重,但稳步推进是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必然趋势.
专家证人、法庭审判模式、专家证人意见可采性
D92;D91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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