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3.03.002
论自然使用的商标的利益安排
探讨市场中自然使用的商标,即先后商标皆未注册时的利益安排.所涉制度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该制度的适用存在颇多疑点,如“知名”、“特有”认定等.这些问题关涉到我国商标制度的根基:如何对待未注册商标?其显著性是否需要细分?知名度如何认定?以及商标保护范围与知名度的关系.分析美、德两个国家的具体做法,并加以综合,尝试对我国如何在现有体系下合理解决相关纠纷,予以解答.与此同时,也提出对本制度应该模样的基本观点.
未注册商标、商标使用、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第二含义
DF5;D92
2013-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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