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2.12.015
试析版权作为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以信托财产为核心,讨论版权信托应该从信托财产开始.由于版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和其他无形财产,对版权作为信托财产应做特殊分析.著作人身权所具有的永久性、不可分割性、不可转让性特点决定其不能作为信托财产.著作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应当符合必须确定且现实存在、可以用金钱计算、属于积极财产、是委托人可以处分的财产等条件.
信托财产、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积极财产
D92;D9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G00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0YJA820062;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成果
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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