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2.12.008
科技保护措施面纱下之刑法学思考
科技与网络的交会,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便捷,即复制行为的简易与普及;二是风险,即著作权人的利益变得岌岌可危.著作权人为了加强自身对作品的控制力,往往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密.但有加密即有解密,结果是,保护与规避之间成了噩梦般的轮回.摆荡在数位化与犯罪化之间,刑法上究竟作何回应?刑法上的犯罪类型与目录,又能否解决技术保护措施产生的问题?统筹兼顾,不要赌注于刑法,或许才是实现著作权法长远发展的方法.
科技保护措施、著作权法、除罪化
D92;G25
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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