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2.11.010
知识产权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江苏常州为例
2011年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经认可了知识产权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传承、高效利用的一条路径.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受现代文明的影响、流行文化的冲击、商业利益的驱使,其生存和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纠纷日益增多,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具有内源性力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行性,主要的路径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常州
D92;DF5
作者主持的江苏省2012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2012SJB820001:知识产权视野下苏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012年常州市自然科学软课题: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进路的阶段性成果
2013-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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