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2.07.005
实用艺术品法律保护路径探析——兼论《著作权法》的修改
实用艺术品的法律保护应当是综合性的.其主要的两种法律保护途径是著作权法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和专利法对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商标法和制止商业外观仿冒的规则用于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比较困难.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增设关于产品形态模仿禁止的规定,以对实用艺术品提供一定时期的有效保护.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D92;D9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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