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2.03.006
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双重价值取向——论我国商标权取得制度的完善
商标权取得制度是商标法的核心,也是解决商标争议的根本依据.我国商标法较多地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标法,并且具有浓厚的商标行政管理法特色,在商标权取得制度上偏重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效率性,较少体现公平,客观上使得商标抢注成风、不公平竞争泛滥、问题商标成灾,最终导致了整体效率的丧失.美国兰哈姆法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使两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其商标权取得制度建立在使用主义的基础上,并科学地引入了在先申请主义的内容,使其制度设计不断优化,为我国商标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商标权、商标注册、使用主义、在先申请主义、公平、效率
F27;F40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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