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1.10.010
管理思维下我国商标法发展与变革之反思
我国商标法遵循TRIPS协定确立的私法属性这一基本理念,但是在对应的制度设计上却又不得不遵循政治需求与历史精神,体现出商标管理色彩.将商标管理作为商标法的实质价值基础是双重因素作用的结果.我国商标法走了一条外发型的成长路线,在商标法的具体制度上一直隐藏着行政管理的思维.管理思维深刻影响着现行商标法的规范设计及法律走向,也影响着商标实践.只有改变这种思维模式,溯本清源,才能真正纯化商标法的规则设计,也才能符合商标法的国际趋同趋势.
商标法、管理价值、制度设计
G25;F27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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